邢台市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仓库地址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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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仓库地址条件:
(一)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仓库地址需变更的。
二、申报资料
(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变更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变更后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仓库平面图(有“三色五区”标识,同时注明其面积和所在地址)及其租赁协议和产权证明复印件;
(四)变更仓库地址后存储条件的说明;
(五)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六)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七)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
三、申报资料格式及要求
(一)申报资料完整、清晰,仿宋四号字,使用A4纸张单面打印或复印,按上述资料顺序编制成册。
(二)申报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如单项资料复印件2页以上(含2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三)《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的内容,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仓库的租房协议复印件等须经行政机关专职工作人员与其原件进行核对后,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印章、核对人个人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