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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一是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进行依法查处,督促持证经营但未建立完整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经营者限期整改;二是对辖区范围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监管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医疗器械市场良性发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知晓度,提升消费者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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