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指南
发布时间: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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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项名称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
二、办事依据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三)《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威海市行政审批中心药监局窗口受理—————→行政审批——→补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申报材料(纸质)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补发申请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平台);
2.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媒体上登载的遗失声明(需遗失声明满一个月);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五、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三)填写要求: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补发申请表》通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平台申报,按照要求上传资料,打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过程中没有的项目用“/”表示,不能空着。
申报网址:http://124.128.39.251:9080/sdfdaout
六、办理地点: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0631-5897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