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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6-26 阅读次数:5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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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一)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包括电子版)

(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质量管理、售后服务机构与人员情况表及其所有人员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及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图(图下注明面积与地址,平面图要标明“三色五区”)及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六)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框架图;

(七)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九)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申报资料格式及要求

(一)申报资料完整、清晰,仿宋四号字,使用A4纸张单面打印或复印,并按资料要求依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凡复印件上均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并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如单项资料复印件2页以上(含2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三)《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的内容,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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