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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

发布时间:2017-06-17 阅读次数:5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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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条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勘验—决定(详见流程图)

办理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6、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10、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11、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12、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3、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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