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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一次性餐具正规生产企业购进成箱包装的单类商品后,自己组合杯碟碗勺成套,包装后进行销售,该重新组合包装的行为是否属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行为?是否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答:对于只进行再包装的行为,包装过程没有改变杯、碟、碗、勺的物理特性和化学特性,原则上不需再办理生产许可证。需注意的是,包装前的杯、碟、碗、勺等产品均须取得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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