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泰安医疗器械代办网!
微信联系
扫码关注

13375315821

全国服务咨询热线13375315821

首页>>泰安问题解答

一次性餐具组合包装行为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4-01-18 阅读次数:5921次
0

问:从一次性餐具正规生产企业购进成箱包装的单类商品后,自己组合杯碟碗勺成套,包装后进行销售,该重新组合包装的行为是否属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行为?是否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答:对于只进行再包装的行为,包装过程没有改变杯、碟、碗、勺的物理特性和化学特性,原则上不需再办理生产许可证。需注意的是,包装前的杯、碟、碗、勺等产品均须取得生产许可证。


免责声明

热门标签

微信咨询

电话咨询

13375315821

返回顶部
ca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