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详情
申请主体资格与条件
主体资质要求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的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均可申请,无行业限制。
特殊行业需额外材料:食品类需SC生产许可证及近3个月产品检测报告;化妆品需药监局备案凭证(非特殊用途除外);医疗器械需二类经营备案或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空白处公章清晰不压字)。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双面打印,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邮箱(用于接收验证码及审核通知)。
特殊村料
进出口企业需提交《进出口按单个办理声明》(可降低费用至单个企业标准)。
银行开户许可证(部分地区要求验证资金流水)。
如何编码
通常一个零售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13位数字组成。厂商识别代码由7-10位数字组成,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向申请厂商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2-5位数字组成,由厂商根据商品条码编码规则自行分配;校验码用由1位数字组成,用来检验整个编码的正误,其计算方法参见GB 12904-2008《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国家标准。
是否需要通报
企业在编制完商品条码后,需要将商品条码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备市场核查。并可享受全球搜索查询、全球商品数据同步、产品追溯系统建设等服务。通报流程:先联系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免费领取条码卡;再根据条码卡提示账号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产品编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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